2006年12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温州法官:“80后”离婚的人有点多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瓯法

  “牵手容易,分手随意。”年底了,温州瓯海法院的法官夏曦对法院的离婚案件总结分析了一番,结果发现了一个现象:80年代出生的人离婚案件特别多。夏曦称之为“‘80后’婚姻之怪现状”。

  瓯海法院统计出来这样一组数据:今年1月到11月,瓯海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315件,其中“80后”的有83件,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6.3%。也就是说,10个案件中差不多有3件是“80后”的年轻人在离婚。

  结得快也离得快
  莺儿(化名)是个1983年9月出生在温州瓯海农村的女孩。从学校毕业后,和许多身边的女孩一样,她向往嫁个好老公,过上夫贵妻荣的日子。
  就在这个时候,身边的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老外。这个老外是个法国人,比莺儿大8岁。法国人和莺儿认识后,双方感觉都不错。没多久,他们就登记结婚。
  登记结婚一个星期后,法国人对莺儿说,他要回国去办理手续,把莺儿带到法国去定居生活。莺儿满心欢喜。就这样,法国人从莺儿的眼前消失了。从此,期待着出国生活的莺儿既没有接到丈夫的一个电话,也没有收到一封信,莺儿打电话给他,也总是联系不上。
  在等了一段时间后,莺儿以两人是两个不同国家的公民、相识时间短、彼此缺乏了解、没有感情基础为由,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。
  开庭审理时,法国人也没有出庭。法院经过缺席审判,为这段名存实亡的短命婚姻画上了句号。
  这是个典型的因一味追求婚后能享受富裕的物质生活而仓促结婚,结果事与愿违的案例。夏法官说,在离婚起诉状中,诉请离婚的原因大同小异,都是缺乏感情基础,互相不了解等,其实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。“80后”的婚姻观变得越来越现实,当他们期望得到的东西变得不可能时,选择离婚是毫不犹豫的。

  离婚只因丈夫不洗澡
  有一个离婚案件让办案法官记忆深刻,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,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是说无法容忍丈夫长时间不洗澡。由此可见,生活琐事已经成为不少“80后”婚姻的杀手。
  夏法官分析案件后发现,“80后”离婚案件中90%以上的当事人是独生子女,他们的个性都比较强,通常在生活琐事上固执己见,不肯退让。甚至吃饭、洗衣、擦地这样的日常生活小事上的不一致都可能成为他们离婚的导火索。夫妻之间互相谦让和包容的相处之道在他们之间似乎并不被推崇。

  经济独立让离婚没有后顾之忧
  女方在经济上的独立自主,使得“80后”离婚少去了一个后顾之忧。一般而言,女方对婚姻的态度更为慎重,很大一个原因是女方在经济上对男方有所依赖。但是在“80后”离婚案件中,很多女方在自身经济条件和家庭条件上都比较优越,对男方不存在经济上的依赖,由此,一旦双方在生活中间出现摩擦或感情上亮起红灯,女方便不会轻易妥协。
  “应该说,社会的宽容和多元化,让离婚不再是一个家庭不堪接受的事情。”夏法官说,在一些案件中,“80后”年轻人选择离婚的背后有家长的强力支持,尤其是那些家庭条件优越的。“我们条件这么好,又这么年轻,不愁找不到合适的。”许多家长都抱着这样的想法。

  对待婚姻该慎重
  “跟着感觉走”、“决不在一棵树上吊死”,这样的婚姻观在“80后”年轻人中间颇为流行。因此,他们常常会被爱情冲昏了头,轻率地选择“入城”,而在发现婚姻生活不如意的时候,又比较轻易地选择“出城”。
  对此,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,浙江省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第一家离婚法律网站《中国离婚网》的创办者柯直认为,如果男女在个人至上、个人高于家庭的观念主导下,没有责任可言地随意结婚离婚,是不道德的表现,也不利于社会大家庭的稳定与和谐。对待婚姻,还是应该慎之又慎。